境内I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
境内I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要求
(一)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
(二)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
(三)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
(四)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
(五)企业生产产品的现有资源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(含检测手段)的说明
(六)医疗器械说明书
(七)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
如需我方代理,以上文件我方均可提供样本,以供参考
境内I类医疗器械重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
(一)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
(二)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
(三)原医疗器械注册证书
(四)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
(五)产品质量跟踪报告
(六)医疗器械说明书
(七)属于本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情形的,应当提交相应的情况说明和证明性文件
(八)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
如需我方代理,以上文件我方均可提供样本,以供参考
注:
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中下列内容发生变化的,生产企业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
重新注册:
(一)型号、规格
(二)生产地址
(三)产品标准
(四)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
(五)产品适用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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